常常在陌生的街头驻足,为一张擦肩而过的脸——这张脸我曾经见过——那时那刻,感觉如此坚定,而那张也在回眸的脸更加肯定了这种判定。可是,在什么时间、什么地点、什么样的情景下见过呢?任凭记忆翻箱倒柜,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那是怎样的一种相识。
时间久了,开始怀疑最初的感觉——或许只是与自己某个熟悉的人长得相像罢了,在那个初次到达的城市里,怎么可能有旧相识呢?抑或许是记忆出了错,根本是个陌生人。
把这事说与一个宿命论的朋友听,她不容置疑地下了结论:是前世的旧人,缘分未尽,今生再来见一面。听了,哈哈一笑,未置可否。
缘分,真个奇特的词,它是人世间所有故事的编剧,是所有悲欢离合的始作俑者。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偶然在某个社交场合下见了面,聊了半天,才发现两人几年前竟然在同一栋写字楼里的同一层上办公,每天共用一个洗手间,上下班乘坐同一个电梯,就这样“共事”了三年。而在这三年内,两人竟然都没见过对方。唏嘘感慨良久后,得出结论:千里相见是缘分,对面见不着也是缘分啊。可见,缘分是个筐,什么逻辑都可以往里装。
当然,缘分也个中庸分子,是个武林高手,不论爱恨情仇演绎的多么跌宕起伏,最后一句“缘分”,便是四两拔千金,遣散了许多滋生暗长的情绪,摆平了许多冤冤相报的发端。“感情说穿了——人挣脱的一人去捡,男人大可不必百口莫辩,女人实在无须楚楚可怜,总之那几年你们两个没有缘”——能把复杂的爱情总结得如此简洁的是那个叫做李宗盛的男人,他最终的落脚点还是“缘分”。相信也好,不信也罢,这个挣了一辈子命的男人最后也被这两个字打败了。
话说回到街头的邂逅,那张陌生而熟悉的脸,若真如朋友所说,是缘分未尽的前世故人,那么前世的我们是缘深还是缘浅?若是缘深,今生这匆匆一面便可以了结了吗?若是缘浅,怎么会再有今生这一面呢?
庆幸的是,随着年纪渐长,这种“一面之缘”越来越少了,我再也不必为这种邂逅而绞尽脑汁地猜想。也许是感觉不再灵敏、眼睛不再清澈,也许是前世要未尽的缘都一一补完,谁知道呢。总之,要感谢的是遗忘与麻木——这两件“成大长人”的赠品。